危駕致女乘客死亡 GoGoVan司機判囚16個月

2020-04-09 15:21

當日車禍,女死者(右下紅圈)被抛出車外。 資料圖片
當日車禍,女死者(右下紅圈)被抛出車外。 資料圖片

29歲GoGoVan兼職貨車司機,去年初接載一女乘客由九龍灣前往馬鞍山,但肇事司機左轉出公路時失控撞上電錶箱,女乘客被拋出車外,送院後證實不治。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和非法載客取酬等罪,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6個月,停牌5年另要罰款2000元。

29歲被告鄭偉立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非法載客取酬和沒有第三者保險使用汽車共3罪。

法官林嘉欣判刑時提到,法庭需要向公眾傳達危險駕駛將嚴懲的信息,法庭接納被告非以不負責任的態度駕駛,他只因不熟悉路線及以高速轉彎而導致意外發生。林官又指若被告決意拒絕接載死者,亦未必會導致意外發生。

案發於去年1月4日晚,被告接載謝姓女死者由九龍灣前往馬鞍山,當客貨車駛至龍翔道左轉入斧山道支道時,失控剷上右邊行人路,撞倒一個石屎電錶箱導致右邊趟門損毀脫落,死者被拋出車外,司機則被困車廂內。死者同日送院證實不治。另由於死者當時沒有行李在身,不合乎客貨車載客定義,故非法載客取酬罪指控成立。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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