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下首發告票 葵盛東邨6男疑聚賭被罰款
2020-04-06 14:42
政府一周前開始實施「限聚令」,截至4月4日凌晨零時,共巡查政府管轄的公眾地方合共7060次,警方及各部門合共作出882次口頭勸喻,惟未有作出任何檢控。據了解,葵青警區昨日向六名男子各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告票。
據了解,警方接獲報案,指有一批人在葵盛東邨盛興樓地下懷疑下棋聚賭,違反「限聚令」。警方到場後,發現有六名男子在上址下棋,並上前作出勸喻,要求他們保持一定距離或離開,但六男未有理會勸喻,警方隨即向6名年齡介乎52至68歲的男子發出告票。
政府於上月28日刊登憲報,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規例》)(第599G章),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羣組聚集會,為期14天至4月11日。違例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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