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國慶日抗警執行職務 男文員事隔半年被控准保釋 2020-03-30 11:50 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去年十一國慶日,全港各區爆發示威衝突,39歲男文員涉嫌見到巡邏警車後逃跑,並疑企圖掙脫警員,拉扯間傷及一名警員,致其拇指指甲整塊飛脫。他事隔半年後被落案起訴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獲押後至5月11日轉往屯門法院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擔保,同時不得離開香港。李肇麟(39歲)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青山公路與富發里交界抗拒警務人員,即警長X。法庭記者:葉君怡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公廁內偷口罩 屢犯盜竊六旬報販認罪判監14日 下一篇 涉串謀低價拍賣丁屋案 押至4月判刑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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