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灣爆炸品】官拒保釋 3被告包括兩大專生

2020-03-28 11:34

裁判官指案件嚴重亦有疑犯在逃,故拒絕3人的保釋申請。
裁判官指案件嚴重亦有疑犯在逃,故拒絕3人的保釋申請。

警方本周四接報到柴灣小西灣龍躍徑某山邊石屋,搜查後發現石屋內藏有子彈、彈頭、彈殼等770樣原材料,另在3名被捕青年的住所搜獲氣槍、箭、棍、刀等物品。3名青年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提堂。錢禮主任裁判官指案件嚴重亦有疑犯在逃,故拒絕3人的保釋申請,並把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再訊,以待警方檢驗證物及進一步調查,期間3人需還柙候訊。

3名被告依次為20歲蔡康橋,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園藝科3年級生:23歲鍾浩軒,香港知專設計學院攝影科2年級生;23歲林嘉勤,報稱無業,但在庭上透露林曾任職海洋公園客戶服務主任,惟因疫情影響而被停工。3人保釋申請被拒,鍾及林則保留8天覆核保釋申請權利。

3人被控於2020年3月26日,於柴灣龍躍徑近黑角頭一間棄置屋內,管有彈藥,即10發子彈、249粒9x19毫米彈頭、511粒混合款式彈殼,而沒有持搶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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