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共24人違禁令被轉送檢疫中心

2020-03-24 21:15

抵港人士需進行強制檢疫。資料圖片
抵港人士需進行強制檢疫。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外國地區抵港人士強制檢疫安排自本月19日實施以來,已共有24人因違反檢疫令被轉送到禁閉檢疫中心。

發言人指,以今日為例,警方接獲市民舉報及經由政府電子監察系統發現涉嫌違反檢疫令後,即時上門調查有關涉嫌擅自離開居所人士,結果有10人先後被安排送往檢疫中心。衞生署和警方會繼續調查,搜集更多證據後供律政司考慮提出檢控。

政府呼籲市民利用網上平台「電子報案中心」(www.erc.police.gov.hk/cmiserc/CCC/PolicePublicPage?language=ch)和流動應用程式「Tell me@1823」舉報違反檢疫令的情況。政府感謝熱心市民透過網上平台提供資料,昨日有7人涉嫌違反檢疫令透過市民網上舉報而被搜獲。市民亦可透過各區警署報案室電話(www.police.gov.hk/ppp_tc/contact_us.html#rr)及「1823政府一線通」,向政府提供懷疑違反檢疫令的資料。

對於網上流傳向衞生署熱線2125 1122提供違反檢疫令的資料,政府澄清該熱線是向受檢疫人士出現症狀時向衞生署求助之用,此熱線不應用作舉報違反檢疫令。另外,政府再次強烈呼籲受檢疫人士必須嚴格遵守檢疫要求,以保障自己及其他人健康,此舉對防止疫情在社區擴散至為重要。任何人違反檢疫令,擅自離開檢疫地點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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