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延期安排加長兩周至4月5日
2020-03-22 13:56
司法機構今日宣布,因應最新的公共衛生狀況,自1月29日開始的一般延期安排,將由3月23日(星期一)延長兩星期至4月5日(星期日),及視乎當時最新的公共衛生情況是否許可,予以檢討。而這公布,取代3月20日準備逐步恢復法庭事務的公布。
有關法庭程序方面,除在裁判法院的新羈押案件外,明日(23日,星期一)不會有任何法庭聆訊,但如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認為有關法庭事務緊急和必要,法庭仍可能繼續以書面方式處理案件。
而原訂由3月24日(星期二)至4月5日(星期日)的法庭聆訊將一般延期,除非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指示該些程序為緊急和必要。如聆訊在此段期間如期進行,相關聆訊的訴訟各方將會收到通知。
在一般延期期間,法庭仍會繼續按既定機制處理其他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包括當值法官制度。最新的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及事宜清單已上載至司法機構的網頁(www.judiciary.hk),供法庭使用者和公眾人士參考。
裁判法院將因應案件量及其他因素,繼續基本上採用假日或星期六聆訊安排,處理緊急和必要的案件,包括新羈押案件和「8日案件」。
有關安排的詳情如下︰ |
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屯門裁判法院會辦公 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西九龍裁判法院會辦公 三月二十六日(星期四)︰ 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觀塘裁判法院會辦公 三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採用常設的星期六聆訊安排,即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和沙田裁判法院會辦公 三月二十九日(星期日)︰ 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三月三十日(星期一)︰ 粉嶺裁判法院會辦公 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二)︰ 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四月一日(星期三)︰ 東區裁判法院會辦公 四月二日(星期四)︰ 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四月三日(星期五)︰ 屯門裁判法院會辦公 四月四日(星期六)︰ 採用常設的假日聆訊安排,即沙田裁判法院會辦公 四月五日(星期日)︰ 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
而在此期間,除支援處理上述經由當值法官和當值聆案官制度的緊急和必要的聆訊/事宜外,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將一般關閉。司法機構會繼續檢視登記處及辦事處的事務範圍,並在適當時候作出公布。而司法機構會繼續實施適當的預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保障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的所有人士的健康。法庭使用者須接受體溫檢測及佩戴外科口罩,才會獲准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
另外,律政司今日宣布,將維持為公眾和法律界提供以下基本和必須的公共服務(見下表)。公眾與法律界人士可繼續將上述兩部門處理的案件的法庭文件及其他有關書信,送達或提交至相關接待處櫃枱,以及往繳費處繳交款項。有關文件將獲盡快處理,然而回覆時間或會較以往長。
接待處櫃枱 |
。刑事檢控科──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西座12樓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一)至二十七日(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 。民事法律科──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6樓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一)至二十七日(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 |
繳費處 |
民事法律科──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西座8樓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二)及二十六日(星期四)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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