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延期安排加长两周至4月5日
2020-03-22 13:56
司法机构今日宣布,因应最新的公共卫生状况,自1月29日开始的一般延期安排,将由3月23日(星期一)延长两星期至4月5日(星期日),及视乎当时最新的公共卫生情况是否许可,予以检讨。而这公布,取代3月20日准备逐步恢复法庭事务的公布。
有关法庭程序方面,除在裁判法院的新羁押案件外,明日(23日,星期一)不会有任何法庭聆讯,但如主审法官或司法人员认为有关法庭事务紧急和必要,法庭仍可能继续以书面方式处理案件。
而原订由3月24日(星期二)至4月5日(星期日)的法庭聆讯将一般延期,除非主审法官或司法人员指示该些程序为紧急和必要。如聆讯在此段期间如期进行,相关聆讯的诉讼各方将会收到通知。
在一般延期期间,法庭仍会继续按既定机制处理其他紧急和必要的聆讯,包括当值法官制度。最新的紧急和必要的聆讯及事宜清单已上载至司法机构的网页(www.judiciary.hk),供法庭使用者和公众人士参考。
裁判法院将因应案件量及其他因素,继续基本上采用假日或星期六聆讯安排,处理紧急和必要的案件,包括新羁押案件和「8日案件」。
有关安排的详情如下︰ |
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屯门裁判法院会办公 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西九龙裁判法院会办公 三月二十六日(星期四)︰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观塘裁判法院会办公 三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采用常设的星期六聆讯安排,即东区裁判法院、九龙城裁判法院和沙田裁判法院会办公 三月二十九日(星期日)︰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三月三十日(星期一)︰ 粉岭裁判法院会办公 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二)︰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四月一日(星期三)︰ 东区裁判法院会办公 四月二日(星期四)︰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四月三日(星期五)︰ 屯门裁判法院会办公 四月四日(星期六)︰ 采用常设的假日聆讯安排,即沙田裁判法院会办公 四月五日(星期日)︰ 没有裁判法院办公 |
而在此期间,除支援处理上述经由当值法官和当值聆案官制度的紧急和必要的聆讯/事宜外,法院/审裁处的登记处及办事处将一般关闭。司法机构会继续检视登记处及办事处的事务范围,并在适当时候作出公布。而司法机构会继续实施适当的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保障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的所有人士的健康。法庭使用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及佩戴外科口罩,才会获准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
另外,律政司今日宣布,将维持为公众和法律界提供以下基本和必须的公共服务(见下表)。公众与法律界人士可继续将上述两部门处理的案件的法庭文件及其他有关书信,送达或提交至相关接待处柜枱,以及往缴费处缴交款项。有关文件将获尽快处理,然而回覆时间或会较以往长。
接待处柜枱 |
。刑事检控科──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西座12楼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一)至二十七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六时 。民事法律科──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东座6楼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一)至二十七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六时 |
缴费处 |
民事法律科──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西座8楼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二)及二十六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四时三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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