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會促港府澄清禁美媒在港工作決定 2020-03-18 13:20 外國記者會。資料圖片 中國外交部要求3間美國傳媒機構,10日內交還記者證,不得在中國境內包括港澳從事記者工作。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發聲明表示關注事件,促請港府澄清,並在不受中央政府干預下,確保外國新聞工作者可繼續在香港工作。FCC指出,根據《基本法》,任何外國人在香港的工作簽證,包括記者,均由香港入境處獨立審批。如有關制度有任何改變,將反映「一國兩制」原則受嚴重侵蝕。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理大衝突】無業女被控暴動罪另涉非法集結案 終獲准保釋需禁足 下一篇 4月20日復課? 楊潤雄:3月底始有確實「睇法」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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