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踩電動滑板車 將軍澳觀塘兩男被捕
2020-03-08 10:00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昨午在將軍澳至善街的單車徑及觀塘海濱道,分別發現有男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高速行駛,於是上前截查。
經初步調查,兩名分別為38歲姓吳及33歲姓胡本地男子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及在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單車被捕,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兩輛電動單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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