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踩电动滑板车 将军澳观塘两男被捕
2020-03-08 10:00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人员昨午在将军澳至善街的单车径及观塘海滨道,分别发现有男子驾驶怀疑电动单车高速行驶,于是上前截查。
经初步调查,两名分别为38岁姓吴及33岁姓胡本地男子涉嫌无牌驾驶、驾驶时没有第三者风险保险、驾驶未有登记车辆,及在没有戴上防护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电单车被捕,他们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4月上旬向警方报到。两辆电动单车已被送往车辆扣留中心作进一步检查。
警方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市民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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