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天橋和「斷橋」閒置逾30年 申訴專員提3項建議改善
2020-03-05 11:44
申訴專員完成有關閒置天橋和「斷橋」的問題之主動調查,發現13條位於不同地區的幹路或道路上,有共29處閒置的行車天橋路段或接駁口,均閒置超過10年,有部分更超過30年。申訴專員提出3項建議改善閒置天橋和「斷橋」問題。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發現,在上述路段當中,有路段早於1981年已建成。而所有事涉的天橋路段或接駁口均閒置逾10年,有部分更超過30年。情況難免令公眾認為政府當局未有適切規劃和積極推展相關路段的工程,以致該些行車天橋路段或接駁口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公署認為,那些閒置行車天橋路段或接駁口本身並沒有造成太大問題。公署關注的是,一個閒置數十年的接駁口,反映了一條規劃經年的道路仍未能推展,甚至已經錯失推展的時機,待出現交通擠塞後才考慮再作推展,不僅會錯失建造道路的先機,亦將相關地區交通擠塞的問題延長十數載,對附近每天飽受交通擠塞之苦的居民而言,難免會感到無奈。
申訴專員向運輸署、路政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提出三項改善建議,包括定期召開跨部門工作會議,檢視各閒置天橋路段或接駁口的發展情況;繼續加強與地區人士和區議會的游說工作,及早提出修訂或改善建議和方案,尋求公眾支持推展相關的道路工程計劃;以及建立一個綜合資訊平台,讓公眾查閱全港各區擬建道路的相關工程規劃及進度等資訊,並作出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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