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恢復探親及就學等赴港簽注申請
2020-02-19 17:54
深圳公安局公布,為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接觸風險,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2月17日起,推出疫情防控期間特別申請通道,內地居民赴港探親、逗留再次簽注等四大類14項業務實行全流程零接觸辦理。
據了解,特申通道業務包括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赴港探親、逗留再次簽注等兩類12項業務,以及深圳市簽發的外國人工作、外國人工作者家屬私人事務等兩大類居留許可延期。
其中,內地居民赴港探親再次簽注具體包括:探望在香港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此外,赴港就學、就業、居留、培訓、隨任或以受養人身份赴港依親,並經香港有關部門批准的人員,可申請逗留簽注。
2月3日起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暫停受理、審批、簽發內地居民赴港澳旅遊簽注(含團隊旅遊、個人旅遊、深圳一周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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