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迴旋處車阻路 男商人否認兩控罪下月開審

2020-02-03 17:21

去年8月5日網民發起「大三罷」,各區有人堵路慢駛試圖癱瘓交通。53歲男商人被指在當日早上在九龍城迴旋處,與另外3輛車停在行車線,導致乘客需落車步行。他事後被控4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除了一項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被告原承認另外3罪,惟他在庭上求情稱因有「暴徒」襲擊損壞停車燈,不然不會違反第2項控罪,裁判官聞言指此說法法庭會視作不認罪。就否認兩罪案件訂於3月16日開審,審期兩天。

被告陳繼同否認一項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指他於去年8月5日在九龍城交匯處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將一輛私家車多次停在上述地點,增加上述公眾地方及交通的阻礙;被告另否認一項汽車的轉向指示器及停車燈沒有保持清潔及有效運作罪。

他承認使用一輛沒有指明的強制反光體的車輛,及使用一輛強制性前燈沒有保持清潔及有效運作的車輛兩罪。他原求情稱自己「9分鐘報咗4次警」,裁判官聞言打斷並提醒被告「自己若不報警就不會違法」的說法非求情理由,最終就兩罪判罰款2000元。

案情透露,被告當日早上與另外3輛車停在迴旋處的3條行車線上,有乘客需徒步離開時拍打被告的私家車致損壞,被告於是報警求助。警員接報到場後發現其私家車似乎有機件故障,將該輛私家車拖走調查後發現被告未有遵守上述2項交通規例,遂於1星期後拘捕被告。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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