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九龍塘站擲汽油彈 4人被控串謀縱火3人准保釋

2020-01-08 18:50

去年10月12日港鐵九龍塘站有兩部入閘機疑遭人投擲汽油彈縱火破壞,經過警員深入調查,昨晨拘捕5名男子,並在其中一名26歲送貨員的家中疑檢獲汽槍、汽油彈、鎚仔等物件,當中4人今午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送貨員保釋申請被拒,另外3被告則獲准分別以1萬及10萬現保釋外出,每周須到警署報到3次,但毋須守宵禁令及禁足令。案件押後至3月2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4被告依次為曾裕生(26歲,送貨員)、黃漢偉(30歲,Party Room店東)、鄭偉森(33歲,自僱人士)及王錦發(40歲,地盤工人),4人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他們被指於2019年10月12日在九龍塘G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兩部閘機。曾裕生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仿製火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被指於1月7日在其住所管有2把摺刀、5個汽油彈、2支氣槍、5支撬筆及3個鎚仔。

案件押後至3月2日,以待化驗在曾裕生家中所撿取的懷疑汽油彈液體及粉末、化驗涉案氣槍、翻查被告手機的通訊記錄,及較對被告的指模等。控方指稱,案發當日下午2時許,九龍塘站的兩部入閘起火,消防其後發覺火警有可疑,警方於閉路電視片段首先見到一名較瘦削男子在閘機放下汽油彈,未幾一名較略胖的男子點燃該汽油彈。而兩男子亦在事發前後,曾由兩架車接送。

由於案情嚴重,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外出,4人同有保釋申請,被告王錦發的代表大律師投訴,被告曾遭警員威嚇,若不交出手機「會搞你老婆仔女」。最終黃漢偉獲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鄭、王兩人則准以1萬元外出候訊,3人同不可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散庭後約兩小時,就首被告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控方再次因未取得「律政司檢控同意書」而就落案起訴,需再次開庭並撤回該罪。辯方因此再提出保釋申請,允法庭以較嚴苟的保釋條件批准被告外出,裁判官考慮到針對其證供較嚴重,繼續拒絕其保釋申請。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 1743
更新時間: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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