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涉襲便衣警 證人稱對案件「唔係好記得」惹辯方質疑

2020-01-08 18:25

東區法院今早就去年6月一宗襲警案進行審理。案件控告25歲技術員去年6月12日,在灣仔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襲擊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便衣警員。控方今早傳召涉案警員作供,辯方質疑警員當天沒有出示委任證是否恰當,又指出警員在庭上的作供與口供紙紀錄有出入,直言:「你睇唔到佢揮拳,點知係咪佢打你?」案件今午繼續審理。

涉案警員高級督察余天生今早在庭上講述事發經過,指自己當日下午5時許,因懷疑被告莊浩峰與附近立法會騷亂有關,遂上前截査,卻遭被告揮拳攻擊。他又澄清,當天沒有出示委任證是基於安全考量,且要騰空雙手截查被告,希望在完全可行的情況下再出示委任證。

辯方質疑余在庭上的證供與口供紙有出入。余在庭上指,被告向他揮拳,但在口供紙上又稱被告用手打他。余表示,這屬表述上的問題,但後又改稱用「揮手打他」會較為合適,因為他不清楚被告如何出手,只知自己被打,又指自己「唔係全知全能嘅上帝」,不能清楚看清事發經過。遭辯方大律師質疑:「你睇唔到佢揮手,點知係咪佢打你?」

612襲警案今午繼續審理,控方傳召案件第二證人,即余督察的同僚作供。惟證人的口供與余督察今早的陳述有矛盾,又與口供紙不吻合,更一度在庭上修改陳述,稱自己對案件「唔係好記得」,惹來辯方質疑。案件將於下月17日預留一天繼續審理,屆時將傳召為余督察驗傷的醫生及被告作供,並會作結案陳詞。

案件第二證人曾姓見習督察,為案發當日與余督察一同執勤的同僚。他憶述,當日跟著余上前截查被告,並肯定地聲稱,目擊到被告向左轉身,揮手打向余督察。作供與余今早在在庭上所述的向右轉身完全相反。曾督察其後要求休庭,及後又澄清已忘記被告向左轉還是向右轉。但曾在案發當日紀錄的口供紙,清楚寫明被告「向左轉身」,作供前言不對後語。

曾督察指,當時以為被告擊中余的面部,後來與余通電話才得知是「左邊面部近頸位置」。在律師盤問下,曾直認「冇親眼見到被告身體邊個部份接觸到余督察」,故不能確定被告是否揮手襲擊。裁判官反問曾:「係咪見到被告揮手,基於去勢估係打落塊面?」曾否認。

辯方代表大律師又與曾督察在出示委任證一事上有爭持。曾在事發當日的記事簿上寫道:「協助余督察截停被告,及展示委任證」,惟在其口供紙上卻刪去「及展示委任證」六字。曾表示此做法「冇咩特別原因」,又指自己當日有展示委任證,但忘了是掛在頸上抑或拿在手上,但余則因受襲而無法展示委任證。

法庭記者:張旭珊

建立時間: 1413
更新時間: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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