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禁用廚餘垃圾餵豬 違規可罰5萬元
2020-01-07 16:28
內地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湖北省政府立法,直接使用廚餘垃圾餵豬,將罰款最高5萬元人民幣,將於3月1日起實施。
政府指,為加強廚餘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進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所以實施《湖北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規定。根據規定,在廚餘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將廚餘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將廚餘垃圾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設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庫等公共水域;隨意傾倒、拋撒廚餘垃圾;以餐廚垃圾為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直接使用廚餘垃圾餵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另外亦規定直接使用廚餘垃圾餵豬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湖北實行廚餘垃圾集中管理的行政區域,廚餘垃圾的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等活動都將適用《管理辦法》。將對在廚餘垃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同時,廚餘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中發生的檢查、處罰等信息,還將依據有關規定納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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