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健案宣判】創辦人束昱輝判監9年 權健被罰人民幣一億元

2020-01-08 10:38

以經營保健品及醫療服務的天津權健集團因組織及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在去年年初被立案偵查。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周三(8日)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束昱輝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萬元(約5670萬港元);對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權健公司則被罰款人民幣1億元(約1.13億港元),束昱輝當庭認罪服法。部分被告人的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案件宣判。

案情指,2007年以來,被告單位權健公司以高額獎勵為誘餌,引誘他人購買成本與售價嚴重背離的產品成為權健公司會員,再以發展會員的人數為依據進行返利,誘使會員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形成金字塔式層級關係,獲取巨額經濟利益。被告人束昱輝作為權健公司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起決定作用,其他被告人分別按照束昱輝的授意參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或作為權健公司經銷商,發展會員參與傳銷活動。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權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輝等12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情節嚴重。鑒於被告單位權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輝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被告單位部分違法所得已追繳在案,對被告單位權健公司和被告人束昱輝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鑒於其他被告人分別具有自首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等情節,認罪悔罪,結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分別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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