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三讀通過反滲透法 違者最重處五年徒刑

2019-12-31 17:07

國民黨立法委員展示標語,抗議《反滲透法》。AP
國民黨立法委員展示標語,抗議《反滲透法》。AP

趕在2019年最後一天,立法院今(31日)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反滲透法,規定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進行違反選舉、罷免等「選罷法」中各項競選活動,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1000萬新台幣以下罰款,以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干預。

台灣傳媒報道,雖然國民黨團、親民黨團表達反對意見,但在民進黨團人數優勢下,在表決中順利三讀通過。

「反滲透法」自民進黨團11月27日提出草案後,僅召開一場公聽會就火速交付院會逕付二讀,隨即進入一個月協商期。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周起兩度召集朝野協商,歷經馬拉松式逐條討論,朝野只對法案名稱、立法意旨及施行日期達成共識,其餘條文皆保留送院會表決。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抨擊,此法主管機關交代不清、滲透來源定義不明、缺乏救濟管道,在院會展開逐條表決後,國民黨團隨即一字排開、臉戴黑色口罩,在議場中央靜坐,拒按表決燈以示抗議。不過,民進黨團仍以人數優勢,以67票贊成、4票反對,表決通過自家修正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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