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 违者最重处五年徒刑

2019-12-31 17:07

国民党立法委员展示标语,抗议《反渗透法》。AP
国民党立法委员展示标语,抗议《反渗透法》。AP

赶在2019年最后一天,立法院今(31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规定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进行违反选举、罢免等「选罢法」中各项竞选活动,违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1000万新台币以下罚款,以防范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干预。

台湾传媒报道,虽然国民党团、亲民党团表达反对意见,但在民进党团人数优势下,在表决中顺利三读通过。

「反渗透法」自民进党团11月27日提出草案后,仅召开一场公听会就火速交付院会迳付二读,随即进入一个月协商期。立法院长苏嘉全上周起两度召集朝野协商,历经马拉松式逐条讨论,朝野只对法案名称、立法意旨及施行日期达成共识,其馀条文皆保留送院会表决。

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抨击,此法主管机关交代不清、渗透来源定义不明、缺乏救济管道,在院会展开逐条表决后,国民党团随即一字排开、脸戴黑色口罩,在议场中央静坐,拒按表决灯以示抗议。不过,民进党团仍以人数优势,以67票赞成、4票反对,表决通过自家修正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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