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艦誤射導彈擊中漁船致1死3傷 3官兵終審全部判囚

2019-12-26 17:29

翔利昇號漁船當日被台海軍導彈擊中海軍導彈擊中嚴重損毀。圖:中時
翔利昇號漁船當日被台海軍導彈擊中海軍導彈擊中嚴重損毀。圖:中時

台灣3年前海軍金江號巡邏艦演習期間反艦導彈,擊中1艘漁船,造成1名漁船船長死亡,3名船員受傷事件,台灣最高法院終審改判3名官兵過失致死罪成,分別判處入獄。

二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射控士官長陳銘修1年9月徒刑、中士高嘉駿1年6月、中尉兵器長許博為1年2月。由於刑法現已刪除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法院今日改判依過失致死罪判射控士官長陳銘修1年7月、中士高嘉駿1年4月,及中尉兵器長許博為1年確定。3人均需入獄。3人刑期均較二審的刑期,減輕2個月,海軍司令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事發在2016年7月1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止,海軍金江號巡邏艦演習期間誤射雄風三型反艦導彈,擊中1艘「翔利昇號」漁船,造成1死3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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