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集會】對警方發信投訴表遺憾 港台:「還擊」屬事實描述

2019-12-24 16:34

警方當日在場拘捕示威者。AP圖片
警方當日在場拘捕示威者。AP圖片

網民周日(22日)在中環發起「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當日約一千人響應號召到場。當日下午有集會人士將國旗拆下,一批防暴警隨到場,至少拘捕兩名男子。警方就有關事件向港台發信,澄清當日無主動用武力,並投訴港台一則涉當日集會的相關報道所用的字眼與事實不符。港台發言人回應時表示,就警方向該台發信一事感到遺憾。

發言人指,就警方向該台發信,指控一則於本月23日晨早新聞天地播出的新聞其中的用字與事實不符,發言人表示遺憾。發言人又指,有關「在大會堂外對出,先有人將國旗丟在地上,其後有幾名防暴警察進場,演變成警民衝突,集會提早結束,混亂期間,警方多次使用警棍丶胡椒噴霧,以及舉起手槍,有在場人士投擲水樽等物品還擊,亦有人衝向警察」的新聞是根據現場採訪。發言人續指,報道中有關「還擊」的用字,屬事實描述,無意指涉任何一方主動使用武力的含意,對於警方的不合理指控,該台表示遺憾。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向港台處長梁家榮發信,澄清當日無主動用武力,投訴港台一則涉當日集會的相關報道所用的字眼與事實不符,會誤導聽眾,促港台報道以事實為基礎。警方批評港台的新聞報道指在場人士擲樽等物品「還擊」,會令聽眾誤會是警方主動使用武力。警方強調,「若沒有人犯法,沒有人使用暴力,警方,絕對沒有必要使用武力。」信中又批評,該報道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批評屬非負責任的做法,促港台報道能以事實為基礎,亦為一個負責任傳媒應有之義。

警方當日在場拘捕示威者。AP圖片
警方當日在場拘捕示威者。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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