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連儂隧道追斬義工記者 導遊認三蓄意傷人罪

2019-12-24 13:52

洪震(右)承認三項蓄意傷人。資料圖片
洪震(右)承認三項蓄意傷人。資料圖片

將軍澳「連儂隧道」8月20日凌晨時份發生駭然斬人血案,失婚中年男導遊聲稱因社會示威事件,「手停口停」飽受經濟壓力,一時酒後失控追斬在連儂牆工作的義工,事件中導致兩女一男受傷,其中一事主《信報》女記者八根肋骨骨折、右肺萎縮,一度需留院深切治療部。男導遊今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蓄意傷人罪,他須還柙至2月17日候判,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3事主最新的醫療報告及他們的受害人影響陳述書。

50歲被告洪震沒有案底,辯方求情指任職導遊逾十年,由於懂得日語,專門接待日本遊客的本地團。案發前2、3月起失業,同時他6月與妻子離異。

辯方指被告屬真誠地悔過,酒醒後自行由內地回港自首,亦向警方將案情和盤托出,同時向事主、法庭及公眾致歉。辯方力陳被告沒有情緒問題及暴力傾向,他只是在酒精影響下犯事,希望法庭理解本次犯事非被告一貫的個性,亦強調被告單獨犯事,本案無計劃亦無預謀。雖3事主傷勢嚴重,但現時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因而受到永久傷害。而被告的僱主、家人亦十分支持他,願協助他出獄後改過自身、重投社會,懇請法庭可將3罪刑期同期執行。惟法官郭偉健坦言「係完全無可能嘅事」。

郭官聽取求情後,打算了解被告何以會失控,向控方查問事主與被告的對話。控方透露當時被告曾問女事主李玉鳳「係咪黃絲」、「可唔可以搣走啲紙」;他亦曾問另一女事主「咁夜喺度做緊咩」、「做咩喺機場打人」等說話,但就指雙方沒有辱罵,而被告情緒激動犯案前亦只是與事主傾談時事。辯方則補充被告曾向他透露社會示威事件「令香港變差」、「對住啲人感到憤怒」,但不想歸咎於社會政治事件,只是一再強調自己受酒精影響下犯案。而被告犯案時打算一刀「清牆」,一刀用以保護自己。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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