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驅鬼轉運強姦婦女幼女 四川「假僧人」被判死緩
2019-12-22 20:11
四川一名男子涉假冒僧人,在去年以驅鬼、驅邪及轉運等理由,多次強姦婦女幼女。他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四川德陽中級人民法院指,周男在2006年至2007年在浙江某寺廟出家,但在未受戒、未獲認情況下就自行離開。至去年3月至8月期間,周男在四川某市轄區內假冒僧人,聲稱可驅鬼、轉運等,多次強姦婦女幼女兒童。
直至當中一名受害女子與母親爭執時,透露被強姦一事,才揭發事件。警方經調查後隨即拘捕周男,並在手機內發現多名婦女和兒童的不雅照片,還保留了受害人的姓名。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周男以相似的封建迷信說話,令受害人相信真的可以施法驅除罪孽,從而多次強姦、猥褻多名婦女和兒童,更恐嚇對方不要告訴其他人,否則要遭天譴,會被車撞死。
法院認為被告利用封建迷信,違背婦女意志,強姦婦女、幼女共5人10次,其中姦淫幼女2人6次,情節惡劣,行為構成強姦罪;強制猥褻婦女2人2次,其中強制猥褻未成年人1人,構成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3人7次,屬多人多次,構成猥褻兒童罪;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最終,周男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