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驱鬼转运强奸妇女幼女 四川「假僧人」被判死缓
2019-12-22 20:11
四川一名男子涉假冒僧人,在去年以驱鬼、驱邪及转运等理由,多次强奸妇女幼女。他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川德阳中级人民法院指,周男在2006年至2007年在浙江某寺庙出家,但在未受戒、未获认情况下就自行离开。至去年3月至8月期间,周男在四川某市辖区内假冒僧人,声称可驱鬼、转运等,多次强奸妇女幼女儿童。
直至当中一名受害女子与母亲争执时,透露被强奸一事,才揭发事件。警方经调查后随即拘捕周男,并在手机内发现多名妇女和儿童的不雅照片,还保留了受害人的姓名。
警方经调查后,发现周男以相似的封建迷信说话,令受害人相信真的可以施法驱除罪孽,从而多次强奸、猥亵多名妇女和儿童,更恐吓对方不要告诉其他人,否则要遭天谴,会被车撞死。
法院认为被告利用封建迷信,违背妇女意志,强奸妇女、幼女共5人10次,其中奸淫幼女2人6次,情节恶劣,行为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2人2次,其中强制猥亵未成年人1人,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3人7次,属多人多次,构成猥亵儿童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终,周男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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