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開槍案】被捕19歲青年涉違保釋條件 警檢兩槍及255發子彈
2019-12-21 09:12
大埔昨晚發生開槍案,一名19歲青年遇到警方截查時,開一發實彈還擊後,被警方制服拘捕。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凌晨交代案情時表示,警方昨晚針對較早時連串涉及炸彈及槍械案件,進行一項情報主導行動,於昨晚9時21分,發現目標人物在現場出現,探員上前準備截停時,對方於腰間取出一支半自動手槍開一槍,幸無擊中任何人,疑犯當場被制服。
探員及後持法庭搜令進入翠屏花園一單位搜查,在屋內檢獲一支長距離步槍及大量子彈,包括AR15長距離步槍,內有211發子彈,其中61發裝於一環形快速入彈器內,其餘子彈分別裝於5個彈匣內。
而現場檢獲的手槍屬P80型號手槍,警方在屋內及現場共檢獲44發中空子彈,現場還發現1粒彈殼,相信是剛從有關手槍射出的彈殼。
李桂華續指,發現的這批槍械及彈藥,正正配合警方收到的情報,顯示相信有人趁集會期間,傷及在場人士,包括警員。
李桂華透露,被捕青年19歲,曾於2018年12月31日,被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以涉嫌非法藏有槍械拘捕;他及後被懲教署看守,直至今年2月28日獲保釋,但他於本月8日違反法庭保釋條件,並無依時向警方報到而遭通緝,直至昨日再被捕。
李桂華續指,昨晚拘捕男子期間,現場有不少人士在叫囂,並試圖阻礙警方工作,他強調,阻礙警方工作當然不對,但最危險是現場曾發生開槍場面,若站得太近,其實對其自身安全構成很大很大的危險。他呼籲,日後如再遇上同類近情況,希望能聽從警方勸籲盡快遠離現場,避免令自己有危險,及阻礙警方工作。
李桂華接著表示,事前並無收到持槍劫案的情報。他續指,今次行動檢獲的槍彈,與早前警方在北角的突擊行動中所檢獲的槍彈屬同一類型,相信兩者有一定關係。
而據軍械專家的臨時意見,全部槍彈均可供使用,且性能良好。至於有關行動是否已達終結階段,李桂華表示現階段未結束,仍作調查及跟進一些目標人物。
對於為何會有大批槍械流入香港,李桂華表明定必嚴肅跟進。至於有關案件的動機,暫時按相關情報顯示,這批槍彈相信是希望在集會期間使用,主要是製造混亂及傷害警員。
李桂華又稱,在香港無法購得有關的槍械,也相信被捕男子並無合法「槍牌」擁有這批槍械,故有理由相信是經非法途徑流入;至於這批槍械流入本港時,是「散件」還是整支流入,仍有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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