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紅磡堵路被控非法集結 14歲女生及19歲男生准保釋

2019-12-04 12:00

被告唐健龍(最右)。 陳楚琨攝
被告唐健龍(最右)。 陳楚琨攝

8月11日深水埗及港島東於舉辦集會及遊行,惟示威其後演變為多區圍堵行動,其中一對男女涉嫌在紅磡堵路,警方清場時將兩人拘捕。兩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人獲准繼續以4000元保釋候訊,男被告則因獲准到日本外遊,出境前須繳交2萬元擔保金,兩人期間須遵守宵禁令等保釋條件。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以待與另一案件合併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首被告為14歲李姓女學生,次被告為19歲男學生唐健龍,兩人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九龍紅磡紅磡道、德安街和德民街一帶,連同張漢東、姚子浩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張漢東被控襲警、管有炸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4罪;而姚子浩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非法集結2罪。

控方表示本案將與另一案合併,以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申請案件押後,期間不反對兩人繼續保釋外出,但要求遵守較嚴謹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可離港、守晚10朝6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等。

女學生接納所有保釋條件,惟唐健龍透過律師表示5日前已訂購機票,打算與友人於本月17日到日本旅遊8天,希望法庭允他離港。控方反對申請,表明唐早於8月11日已被捕,一直在警方擔保下外出,而且另一將要合併的案件已訂於12月20日。辯方補充指唐直至昨日始被警方上門拘捕及起訴,之前一直沒有出境限制,所以才會相約友人外遊,希望可將案件押後。最終另一案的兩名被告均表示可將案押後,兩案現一同押後至12月27日再訊。

唐今亦透過律師投訴指,8月11日被捕時在警車及警署會議室遭2至3名警員打頭,又將其頭按在檯上,被告直到與律師律師見面後才獲送院治理。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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