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公】保安員涉攜刀劍認藏武器罪還柙 求情捱義氣「幫人孭住」

2019-12-03 16:09

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引發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引發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屯門公園衛生關注組發起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警方拘捕多名示威者。26歲保安員被指在示威現場攜有短劍、斧頭、軍刀及開山刀,他今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辯方求情透露,涉案的武器非他所擁有,遊行時「有人叫佢孭走武器」,而被告只是出於義氣幫忙,未料會干犯本案。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他續須還柙看管。

辯方為被告劉嘉駿求情時透露,被告沒有案底,中學畢業後曾到福建師範大學修讀藝術,但因家庭經濟因素,未修畢學位便回港工作,而他早前在住宅地盤任職保安員,但他一直有儲錢打算重拾學業。辯方亦呈上收錄了被告中學時所創作的小說集,形容他是個單純愛幻想、愛創作的年輕人。

被告於示威現場被捕,但涉案的武器非其所有,當日參加遊行有人著他幫忙運走武器,但未料此舉會令自己一生抱撼。辯方力陳被告非十惡不赦之人,當時出於義氣而帶著武器,希望法庭考慮到他坦白承擔責任,予以輕判。

案情指,9月21日約晚上9時45分,警員接報元朗鳳琴街有示威者聚集,有人投擲汽油彈,於是到場作驅散行動。5分鐘後到場見到金龍樓附近約有100人聚集,有示威者高呼口號,而被告當時身穿深色上衣、背著背囊及持尼龍袋與另外3人逃跑。警員見狀上前追截,並在其背囊及尼龍袋中搜出涉案武器,及一些防護裝備。

被告翌日在律師陪同下,進行警誡錄影會面時否認控罪亦沒有回答問題;警方於23日搜屋亦未有搜出其他違禁品。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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