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地盤工大埔踩電動滑板車 無戴頭盔自炒亡

2019-12-03 08:18

男事主踩電動滑板車出事。網圖
男事主踩電動滑板車出事。網圖

3名地盤工人昨晚在大埔滘單車徑踩電動滑板車「首航」,其中一馬當先的工人疑失控翻車,疑沒戴頭盔撞傷頭部昏迷,同行工友隨後而至發現,報案送院惜不治,為個半月內第2宗踩電動滑板車死亡個案。由於這類代步工具非常危險且不法,警方勸告市民勿以身犯險。

死者姓游,34歲,地盤工人。昨晚8時許,游與2名工友各自踩電動滑板車,由馬鞍山欣安邨出發朝大埔方向遊車河,至大埔滘吐露港花園三區單車徑,帶頭的游突然失控,連人帶車翻跌落地,他沒戴頭盔,頭部撞及硬地濺血,手腳擦損,重傷倒地。

2名工友尾隨而至,發現游倒臥地上,頭部淌血昏迷,大驚報案,有途人上前協助急救,並打氣說:「醒呀,醒呀,救護車正趕來呀。」警方及救護員到場將傷者送大埔那打素醫院搶救,惜抵院不治,警方將案列交通意外處理。死者家人事後趕往醫院,驚聞噩耗悲痛不已,情緒激動。同行兩名工友其後協助警方調查,但兩人均聲稱看不到死者出事經過,未知事發原因,有人更表示他們是第一次踩電動滑板車,警方正了解出事原因。

今年10月26日,35歲姓黃男子在將軍澳踩電動滑板車,途至康城路單車徑撼向前行單車,黃倒地重創昏迷,留醫4天不治。

電動滑板車潮流近期興起,多購自內地,時速可高達30、40公里,一旦路面不平,或身體突失平衡,隨時翻倒,踩車者沒戴頭盔更是險上加險。根據香港法例《道路交通條例》對「汽車」的定義,所有由機械推動的車輛,包括電動單輪車、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及電動單車等俱屬汽車,依照法例均須領牌,巿民基本上很難取得牌照,踩車出路面會觸犯法例,市民勿以身犯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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