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中學炸彈案】應屆DSE考生提堂 被控藏TATP炸藥不准保釋

2019-11-29 12:25

明愛馬鞍山中學日前報案指校內懷疑有爆炸品。資料圖片
明愛馬鞍山中學日前報案指校內懷疑有爆炸品。資料圖片

明愛馬鞍山中學日前報案指校內懷疑有爆炸品,警方到場蒐證後拘捕兩名學生,其中一名應屆文憑試男學生涉攜帶0.5克的爆炸品TATP回校,被控以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直言TATP屬烈性炸藥,可炸斷手腳,惟辯方質疑涉案份量危險性不如控方所稱,最終裁判官不批出保釋令,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控方稱案件押後期間,將作法證化驗,包括檢驗兩包由6厘米乘4厘米錫紙包裹的懷疑爆炸品、索取專家報告及翻查被告電話等。他續援引英國兩宗案例,指出TATP屬高性能、極危險,稍加磨擦可炸斷手腳,故當日爆炸品處理課到場後馬上進行稀釋。惟辯方大律師郭憬憲直言其言論有誤導之處,該案例稱一公斤、達82%純度的TATP方可達致控方所稱效果,從被告身上檢獲0.5克的TATP只能做到炮仗「啪」一聲的效果。

多名師生今亦到場支持被告。郭大狀呈上兩封由被告學校校長及社工撰寫的信件,形容被告熱愛上學、循規蹈矩,雖其成績未如理想,但承諾會督促他。

黎文光(18歲)被控於本月27日在沙田錦英路2號,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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