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萬逾元包裹連續2次寄失 速遞公司:未保價僅賠1500人仔

2019-11-17 18:42

價值13000元人仔機械齒輪包裹。網圖
價值13000元人仔機械齒輪包裹。網圖

浙江台州一名陳姓商人透過內地速遞公司,將價值13000元(人民幣,同下)的機械齒輪寄出。但在運送的過程中,因速遞公司的出錯,包裹被寄失。及後,速遞公司負責人表示,基於陳男在包裹寄出時未保價,故只能賠償1500元。

陳男在9月18日,將客戶訂做的機械齒輪從浙江台州玉環寄往吐魯番,該貨物重達數十公斤,分3組共9個,運費為660元。但事後,百世速遞溫州分部的工作人員告知陳男,包裹遭在寄送西安途中丟失。10月14日,自稱速遞公司的工作人員曾向陳男表示,包裹已經找到,然後包裹「重新上路」。不料,包裹在10月21日,於西安運送至烏魯木齊途中再次丟失。多次詢問,工作人員稱曾尋回其中2個機械齒輪,包裹重量由40多公斤減至20餘公斤,10月15日重新發出。惟陳男並不知道包裹減重至20餘公斤的情況,「只告訴我找到了,問我是不是繼續發往新疆」。

寄送的包裹接連2次丟失后,百世提出了相應的賠償方案,表示陳男已經提供的發票,但由於包裹沒有保價,貨物價值又過高,無法進行原價賠付,僅能賠償1500元。事後,陳男到郵政管理局消費者申訴中心查詢,工作人員表示,一般情況只能幫助消費者爭取最多10倍運費、最高不超過800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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