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万逾元包裹连续2次寄失 速递公司:未保价仅赔1500人仔
2019-11-17 18:42
浙江台州一名陈姓商人透过内地速递公司,将价值13000元(人民币,同下)的机械齿轮寄出。但在运送的过程中,因速递公司的出错,包裹被寄失。及后,速递公司负责人表示,基于陈男在包裹寄出时未保价,故只能赔偿1500元。
陈男在9月18日,将客户订做的机械齿轮从浙江台州玉环寄往吐鲁番,该货物重达数十公斤,分3组共9个,运费为660元。但事后,百世速递温州分部的工作人员告知陈男,包裹遭在寄送西安途中丢失。10月14日,自称速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向陈男表示,包裹已经找到,然后包裹「重新上路」。不料,包裹在10月21日,于西安运送至乌鲁木齐途中再次丢失。多次询问,工作人员称曾寻回其中2个机械齿轮,包裹重量由40多公斤减至20馀公斤,10月15日重新发出。惟陈男并不知道包裹减重至20馀公斤的情况,「只告诉我找到了,问我是不是继续发往新疆」。
寄送的包裹接连2次丢失后,百世提出了相应的赔偿方案,表示陈男已经提供的发票,但由于包裹没有保价,货物价值又过高,无法进行原价赔付,仅能赔偿1500元。事后,陈男到邮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中心查询,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只能帮助消费者争取最多10倍运费、最高不超过8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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