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裔男生涉筆鎅同學不認罪 臉留2道疤痕事主憶述:當時感到冰冷的物件劃過臉

2019-11-13 13:14

事主蔡澤森。 蕭文軒攝
事主蔡澤森。 蕭文軒攝

跑馬地玫瑰崗學校中三學生生本年四月放學後跟友人打招呼,惟遭另一名菲藉的中二隨行同學以粗口問候其母親,兩人之後更發生打鬥。2日後中三生要求對方道歉不果,反遭對方涉嫌以原子筆鎅傷左面頰。菲藉生否認一項傷人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被告解釋當時並非故意用粗口辱罵事主,只是在練習廣東話。

左臉現時仍留有2度疤痕的事主蔡澤森憶述,他本年4月9日放學後前往巴士站時,偶遇一名相熟同學並跟對方打招呼,隨行的17歲被告 DELFINO Aramiz Julyan Zita突然以粗口問候事主母親,事主不甘示弱,並以粗口辱罵被告全家後才離開。豈料寃家路窄,2人在巴士站再度相遇,事主質問被告「點解你要鬧我?」,但被告不諳中文,在隨行朋友翻譯下解釋「其實唔係同你講。」惟事主不接受解釋。

事主感到愕然,因為被告反指事主以粗口辱罵自己在先,事主開始感憤怒,喊:「係你鬧我先」。被告隨即脫下他的背包推撞事主,兩人遂開始打架,雖中途有人企圖阻止但不果,事主被打至眼鏡飛脫,直至巴士到站,事主才罷休並離去。

2日後事主在學校小賣部重遇被告,由於事主不善以英文溝通,故邀請友人Ameermoaaz替他翻譯並傳話。3人和其餘同學移師到更衣室進行談判,事主托友人要求被告主動道歉,但被告居然露出一副囂張的表情,友人說:「咪理佢喇,佢傻X」。兩人其後離開更衣室時,無意間再發生碰撞,被告用右手先後在事主左面頰前大力揮動兩下。被告感到在東西劃過臉部,形容過程發生在電光石火之間,當下並不感到疼痛,也看不到武器,只在面部感到遭一些冰冷的物件劃過,在同學的告知下才知道左臉淌血。

辯方解釋,被告當時並非故意對事主說粗口,他只是在練習剛學會的廣東話句子,惟被告不接受解釋,懷疑被告歧視他。辯方質疑,事主一早部署好聯同其友人,在更衣室內欺凌被告,事主否認。

法庭記者:蕭文軒

事主蔡澤森。
事主蔡澤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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