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法律學者憂港成「禁制令之都」

2019-11-09 16:26

本港示威衝突持續。資料圖片
本港示威衝突持續。資料圖片

法院最近在一個多月內最少4次頒下臨時禁制令,包括禁止選舉管理委員會向公眾披露選民資料、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屬資料,禁止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暴力等。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善喻今早於港台節目《香港家書》表示,擔心香港很快會變為「禁制令之都」。

張善喻指出,法庭不應輕易頒下禁制令限制言論自由,否則有違憲法保護的權利,以及普通法下不輕易以言入罪的原則。律政司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均是在沒有答辯人可提出相反或全面的法律觀點的情況下,認為所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有可能影響全港所有人的言論自由,行文用字卻存在很多不清晰明確的地方,令人無所適從。

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的禁制令,包含煩擾警員及其配偶或家屬也屬違法 。張善喻就質疑「煩擾」一字無法律含意,若有人將一些警員在近距離以胡椒噴霧噴射和平示威者或記者的相片發佈,會否被視為「煩擾」有關警務人員,因而違反禁制令。她又指出,煩擾」本身並不違反現行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但現在變成藐視法庭的行為,質疑法庭是否應該變相地取代立法會的職能,制定新的法律。

張善喻又認為,禁止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暴力,當中的「促進」及「鼓勵」屬含糊不清的字眼 。以互聯網吶喊或高唱國歌歌詞,或者有人圖文並茂地為例,網上突顯某一集團高層令某些人非常反感的言論,引致該集團的餐廳遭破壞,會否被視為「促進」或「鼓勵」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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