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准延長禁「起底」警員及家屬資料禁制令 記協申豁免記者獲批
2019-11-08 14:22
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上月代表所有警務人員入稟高等法院,成功向法庭申請單方面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針對警員及其家屬作出不合法的惡意起底,包括公開他們姓名、職位、相片、社交平台帳戶及住址等個人資料,禁止公眾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並且禁止公眾協助或教唆他人惡意起底。律政司欲申請讓強制令繼續有效,記協亦希望法庭修訂該禁制令以豁免記者受限,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高浩文法官批准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另亦批准記協申請修訂,令此臨時禁制令不限制記者的新聞活動。
律政司司長在10月25日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及警務處處長作為警務人員代表身份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制公眾非法發布警務人員、其配偶及或家庭成員(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及照片,恐嚇、騷擾、威脅或干擾任何警務人員、其配偶或其家庭成員,或協助及教唆他人作出上述任何行為,周家明法官當日頒下臨時禁制令有效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10時30分。
律政司代表張天任大律師今在庭上表示,公眾在網上公布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令他們飽受恐嚇,早前更有人發出訊息指:「琴日會綁(警員子女),有車接送,有袋有刀,教師勿擋路」。張指恐嚇行為明顯有計劃,繼而威脅警員家庭的安全,令警員或需搬離原有地址至暫住安全屋。另一方面,張指如法庭允許記協申請豁免新聞工作暫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會令此禁制令有重大漏洞,公眾則能非法二次使用記者所報導的警員資料,來惡意對警員或其家人作出威嚇,張亦認為此禁制令不會阻礙記者一般報導。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在庭外表示,好高興申請獲法官接納,法官確認傳媒有監察的作用,及在禁制令下,如果傳媒合法採訪不獲豁免,會產生寒蟬效用,有些報道在禁制令下可能會變成違法。在獲豁免後,傳媒在處理可能涉及警員及其家人資料的報道,不用擔心受到審查。
楊健興引述法官說,現行不同傳媒組織對記者工作有所要求,私隱條例亦有相關規定,因此認為對傳媒的制約已足夠。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2:07
更新時間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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