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護花毆傷前度現任男友致死 判頭誤殺罪成囚3年
2019-11-06 20:00
裝修工程男判頭去年與前任在九龍城進餐後散步,恰巧被前女友的現任男友撞破,男方見狀忿而上前追問並掌摑女友,女方即時高呼判頭幫忙。兩男初時口角繼而動武,爭執間現任撞到酒架倒地,頭部受創,留院一周後不治。判頭否認一項誤殺罪受審,4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近6個半小時後,6比1裁定被告誤殺罪成,判囚3年。
44歲被告岑文輝被控於2018年7月23日在香港非法殺害37歲男子王溢明。被告共有3項刑事記錄,2項涉及暴力。
法官潘敏琦判刑時指,被告一拳將死者斃命,以英國案例作考量,監禁2年為適合的刑罰,但認為香港人煙稠密,須處較重刑責以顯阻嚇。死者當時的攻擊具侵略性,而被告所作的可算是出於防衛,但被告過火的反應亦不能稱之為自衛,而考慮到他非蓄意要對死者構成傷害,案發時主動著前女友報警、救護員到場時更要求先救死者等因素,判囚3年。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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