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區選候選人涉阻差辦公提堂 准有條件保釋不得離港

2019-11-04 17:19

文念志獲保釋後在庭外喊口號。他旁邊為陳振哲的易拉架。
文念志獲保釋後在庭外喊口號。他旁邊為陳振哲的易拉架。

原定上週六舉行的維園集會遭警方反對後,逾130名民主派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發起「選舉聚會」,其中3名大埔及沙田區候選人文念志、陳振哲及鄭仲恒上前與警方理論,遭施放胡椒噴霧制服,同被控以一項非法集結罪及一項阻差辦公罪,今午被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三人暫毋須答辯,文及鄭准以一系列條件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以待查看附近閉路電視片段;陳仍留醫故缺席聆訊,故暫押後至11月7日。

辯方投訴警方無告知拘捕理由下拘捕鄭,曾於今早11點致電警署,警員指鄭沒有遭拘捕,惟10分鐘後從控方口中獲悉案件將於今午上庭,指摘警方有誤導之嫌。

主任裁判官錢禮下令准以現金1000至3000元保釋、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週一次往就近警署報到、居於報稱地址,毋須遵守禁足令。

文念志(29歲)、陳振哲(47歲)及鄭仲恒(30歲)同被控於今年11月2日在香港島天后興發街1號維多利亞公園8號閘門外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的非法集結,及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18506及其隊員。

據了解,陳振哲是大埔區林村谷選區候選人,同區另一候選人為陳灶良;鄭仲恒是沙田區鞍泰選區候選人,同區還有招文亮及湯子霈參選;文念志是大埔區頌汀選區候選人,同區另一候選人為譚榮勳。

法庭記者:葉君怡

鄭仲恒。
鄭仲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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