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兩子回台工作中年婦獲撤控 官寄語日後好好照顧兩子 2019-11-04 13:31 一名40多歲台灣銀行從業員涉於半年內把兩名分別8歲及12歲的兒子留在位於何文田的豪宅,每周僅給予他們500港元生活費,便擅自回台灣工作,其後長子因忘記帶鎖匙揭發事件。她被控兩項虐兒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提出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最終撤銷控罪,寄語被告日後好好照顧兒子。莊姓女被告(41歲),原被控於去年10月至今年2月7日,故意忽略照顧兩名兒子,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兩名兒子受到不必要苦楚。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修例風波】兩喇沙仔前日灣仔被捕 關注組校園集會聲援 下一篇 【修例風波】浸大新聞系生太古城採訪被捕 校長錢大康促公平對待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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