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向酒家擲催淚彈 警拘38歲男橫洲破汽油彈廠
2019-11-03 11:30
位於元朗西菁街的百樂金宴酒家,10月14日凌晨懷疑遭投擲催淚彈,警方列刑事毀壞案處理,事後追緝11名涉案男子。
警方今日凌晨表示,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昨午約5時半,於橫洲近福喜街一倉庫附近發現一名38歲姓吳的目標本地男子,在他身上發現4枚懷疑汽油彈,他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員於倉庫中檢再獲兩枚懷疑汽油彈、一批懷疑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包括約100公升懷疑汽油、一支花生油、漏斗及膠吸管等,以及面罩、手套、一支懷疑鐳射筆及黑色衣物。
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警員會循不同方向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六十二條,藏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可處監禁10年,如有人利用汽油彈縱火,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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