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法院倒掛國旗 司法機構:發現後立即更正

2019-10-30 18:48

葉俊遠上載屯門法院倒掛國旗相。葉俊遠fb
葉俊遠上載屯門法院倒掛國旗相。葉俊遠fb

民建聯成員葉俊遠在個人社交網facebook上載了一幅相,指屯門法院倒掛國旗 。

葉俊遠發文批評:『「可恥」 屯門法院倒掛國旗,連法院也帶頭侮辱國旗,難怪昨天侮辱國旗案,偏離案例,判得那麼輕! 」其後於9時05分又補充:「經本人向屯門法院投訴後,職員已重新正確地懸掛國旗。」

司法機構回覆指,司法機構就懸掛國旗和區旗的程序有清晰指示,日常執行工作由保安員負責。有關情況在今早發現後已獲立即更正, 司法機構並已即時要求保安服務承辦商再次提醒保安員留意及嚴格遵守升降國旗的程序。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友愛北候選人:林明恩、葉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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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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