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法院倒挂国旗 司法机构:发现后立即更正
2019-10-30 18:48
民建联成员叶俊远在个人社交网facebook上载了一幅相,指屯门法院倒挂国旗 。
叶俊远发文批评:『「可耻」 屯门法院倒挂国旗,连法院也带头侮辱国旗,难怪昨天侮辱国旗案,偏离案例,判得那么轻! 」其后于9时05分又补充:「经本人向屯门法院投诉后,职员已重新正确地悬挂国旗。」
司法机构回覆指,司法机构就悬挂国旗和区旗的程序有清晰指示,日常执行工作由保安员负责。有关情况在今早发现后已获立即更正, 司法机构并已即时要求保安服务承办商再次提醒保安员留意及严格遵守升降国旗的程序。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友爱北候选人:林明恩、叶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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