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台灣辦事 一切為了選舉政治

2019-10-24 11:40

台灣在陳同佳自首一事的處理上,出現多次「翻轉」。(網上/資料圖片)
台灣在陳同佳自首一事的處理上,出現多次「翻轉」。(網上/資料圖片)

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了女友,涉及的盜竊罪在香港服刑完畢之後,願意到台灣自首,觸發一場台港兩地的政治爭拗。

事件由台灣拒收開始。事發之初,台灣的蔡英文總統採取含糊拒絕的方式,呼籲香港和台灣要有司法協助,才能夠有完整的司法處理。不要把「司法互助」看得輕描淡寫,因為引渡罪犯協議是國與國之間的協定,台港兩地並無引渡協議,香港不可與台灣進行正式的司法互助。

如果蔡英文的講話只是婉拒,後來台灣的各級官員就等如發炮了。台灣陸委會說港府未有提供陳同佳案件的「在港」證據,指港府「漠視追訴陳同佳殺人罪,刻意卸責,放棄司法管轄權是別有用心。」內政部長徐國勇說:「港人殺港人,那有來台灣審理的道理?」台灣政府的立場很清楚,硬說香港對在台殺人的陳同佳案件有管轄權,叫「港人港審」,然後質疑香港移送陳同佳的政治動機。

如果跟着台灣政府的「神邏輯」去打轉,最後就會得出很荒謬的結局:台灣通緝一名殺人犯,那殺人犯想來台自首,但台灣連簽證也不肯發給他。要拆解台灣民進黨政府背後的思維,就是一切以政治掛帥,而政治是為選舉服務。明年一月十一日是台灣的總統選舉,蔡英文的民望直至今年中仍然遠遠落後於國民黨的韓國瑜,就是藉着香港的反修例事件,蔡英文的民望急速爬升二三十個百分點,反超韓國瑜。蔡英文當然希望香港愈亂愈好,香港的混亂如果能夠拖到明年的一月的總統選舉日,她就十拿九穩可以勝選。

香港突然話陳同佳願意去台灣自首,這的確出乎蔡英文意料之外,殺人犯可以逍遙法外,走得就走,又怎會自首呢?小英即時亂了陣腳,直接的反應是拒絕陳同佳來台,祭出「司法互助」這項永遠沒可能達成的先決條件,不想解決陳同佳的問題,以免變相幫特區政府拆彈。

也不要看得特區政府的本領太高,以為她可以想出如此反攻蔡英文的妙招,實情是有些誤打誤撞。素來活躍於監獄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主動認識陳同佳,游說他自首。料不到竟然游說成功,送了個大禮給特區政府。然而,特區政府對台灣的認識有限,把事情看得過於簡單。特首林鄭公佈事件的時候,說「是一個令人釋懷和寬心的結局」,其實,陳同佳自首只是問題的開始,遠未到一個「寬心的結局」。不過,蔡英文拒收陳同佳,也面對當地很大的政治壓力,前總統馬英九對此重炮轟擊,很多網上評論指蔡英文拒收一名通緝犯,違反了基本的常識。

在民意壓力下,民進黨政府於周二晚急急變招,改為願意接收陳同佳,但就要求派人赴港押送陳去台灣受審並接收相關證據,借在港執法「行使主權」。台灣的總統府國安幕僚大力吹風,直指這場操作是一齣北京、港府、國民黨同聲同調、共同合演的「林鄭脫逃」戲碼。他說台灣堅持一個「司法互助原則」,並準備了三套劇本:一、港府要審理,台灣提供司法協助;二、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以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將嫌犯和相關證據交予台灣;三、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同意讓台灣方面派員赴港,將嫌犯押解來台,並攜回相關證據。講來講去,就是要用司法互助套着香港,香港不接受,就把這個波踢給香港。

如今台灣據稱取消了陳同佳入台的禁令,陳同佳可以自行赴台自首,未來要看在台灣如此敵意下,陳同佳是否仍然願意赴台。若然赴台,當地方面亦會想方設法製造事端,例如找出他是被港府誘使自首的證據。

從事件可以看到,台灣民進黨政府的一切考慮,都是以選舉利益為先,甚麼法治、公義,完全拋諸腦後。(盧永雄)

全文刊2019年10月24日《頭條日報》專欄「巴士的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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