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政府電動車配套規劃不足 指充電泊車位常被非電動車佔用

2019-10-22 13:20

申訴專員公署主批評環境局和環保署對電動私家車配套規劃和安排有多項不足。 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主批評環境局和環保署對電動私家車配套規劃和安排有多項不足。 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亦對政府就電動車配套安排作調查,公署指出環境局及環保署有7大不足,並提供15項建議。公署指,政府曾提出2020年時,3成私家車屬電動車或混合動力車的目標,但之後將「目標」轉為「願景」,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前者有「一定達到」的意思,而後者則較不實在,令市民認為當局在推廣電動車方面不如以往積極。

為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以減低路邊空氣污染,政府於1994年4月開始寬免或寬減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申訴專員公署指出,多年來政府對電動車政策有轉變,但沒有向公眾說明。公署表示2016年,政府的焦點是推動公共交通使用電動車,再沒有提及推廣使用電動私家車,而2017年政府更減低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寬減額。

此外,環境局解釋《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的「政府的較長遠目標是在2020年,有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時,表示有關數字為假設情況而非政府的建議指標,將原來的「目標」變成是「願景」。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出,「目標」一詞有一定達到的意思,而「願景」就較不實在。她引述當局指因應科技轉變、市場供應,政策著眼點亦會改變,但當局亦需要清楚跟市民交代,因為政策會影響電動車車主或市民購買意欲,而種種變更難免令市民認為政府在推廣使用電動私家車方面已不如以往般積極。

至於電動車充電設施問題,公署指出2014年起電動私家車的數目激增,但公共充電設施的數量則未有顯著增長。而運輸署轄下24小時開放的公眾停車場,其充電泊車位佔整體泊車位數目的百分比為7.45%。此外,由政府產業署管理,為部分政府僱員提供工作地點泊車位的停車場,其充電泊車位數目的百分比亦只有15.79%。而提供公營及資助房屋的房委會及房協,其轄下停車場設有充電設施的車位數目仍然偏低。房委會轄下的161個停車場中,只有28個設有充電設施。整體而言,政府停車場中,設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數目仍然偏低。當局現時亦沒有為現有樓宇設定裝設充電設施的長遠或可達致的目標。

公署引述政府指,公眾停車場的充電設施之使用率仍屬偏低,因而認為沒有逼切性增加充電泊車位的數目,但公署認為這可能與泊車位經常被非電動車佔用有關,認為數據未必完全反映真實需求,其使用量或被低估。趙慧賢以荃灣停車場為例,充電泊車位通常設於接近停車場出入口位置或鄰近行人通道的樓層,部分非電動車的車主或貪方便使用這些位置。她建議當局考慮在非出入口位置加裝充電設施,先避免部分車主因便佔位,停車場管理人員亦應了解使用泊位的車種是否須要充電的車輛。

公署又指,在推動現有私人樓宇增建充電設施方面,政府現時只是發信鼓勵私人大廈業主,以及提供技術指引。由於這並不涉及法例上的要求,也缺乏經濟誘因,加上往往會涉及土地契約或大廈公契條款等法律問題,現有私人樓宇的業主普遍沒甚意欲或決心去設置充電設施。當局顯然低估了私人樓宇停車場在安装電動車充電設施時所遇到的阻力。政府府有必要探討其他方式,以鼓勵現有樓宇安裝充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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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3:20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環境局推動電動私家車配套不足。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環境局推動電動私家車配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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