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未存遊樂場地圖則致控煙酒辦難執法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
2019-08-14 16:18
申訴專員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康文署於土地註冊處存放公眾遊樂場地圖則的安排。
公署說,早前有報道指,康文署未有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條例》),將其轄下部分公眾遊樂場地的圖則存放於土註處,致使其員工及隸屬衞生署的控煙酒辦公室在該些場地執法的基礎成疑,兩部門因而自2019年2月開始暫停在相關場地執法。
公署指,根據《條例》附表4所列的公眾遊樂場地,包括公園、兒童遊樂場、休憩處、體育館、泳灘等由康文署管轄,而有關場地的圖則須存放於土註處。儘管《條例》訂明,負責擬備及向土註處存放相關場地圖則的是地政總署,但據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所得,康文署作為公眾遊樂場地的主管當局,須在某公眾遊樂場地的工程計劃即將完成時,按照《條例》的規定展開刊憲程序,以及通知地政總署為有關場地擬備及存放圖則。
康文署在徵詢法律意見後,已於本年6月大致完成所有公眾遊樂場地存放圖則的工作,並於7月初全面恢復場地內的執法工作,該署亦表示會檢討相關工作流程。然而,公署認為,有需要深入了解造成相關延誤或遺漏的原因,才能制訂有效措施,以防止類似遺漏再次發生。
申訴專員決定向康文署展開主動調查。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是次事件發現多個公眾遊樂場地未有完成存放圖則的法定程序,嚴重阻礙相關部門的執法及場地管理工作。為確保日後康文署按法例要求適時存放所有公眾遊樂場地的圖則,公署會審研該署擬備及存放圖則的工作流程,包括跟地政總署的溝通和協作,如有需要,會向兩部門提出改善建議。
康文署早前承認,轄下450多個公眾遊樂場地未按法例要求,在土地註冊處存放圖則,當中包括鰂魚涌公園、西貢福民花園、吐露港花園,及荔枝角公園部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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