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大律師公會正確 駱應淦:單靠譴責暴力無濟於事
2019-10-17 21:15
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上周三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及所有職務,前日撰文不認同公會對近日示威者的暴力保持沉默。公會執委駱應淦今日在英文報章《南華早報》發文,認為暴力絕不能被縱容,但公會正確地就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如果不追究政府和警方的過失,譴責暴力是無濟於事。
本身是蔡維邦師傅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出,作為刑事案的大律師,無論案中被告罪成與否,均須遵守可被信任的規範和程序,做法屬法治中重要一環。他指出,目前有大量年輕人包括中學生,堵路、破壞公物,甚至人身攻擊等行為,導致社會出現衝突和創傷,肇事者被捕期間和之後不時遭受傷害。
駱應淦認為,暴力絕不能被縱容,任何明智和有理性的人不會因年輕人作出違法行為而表示支持。然而駱應淦形容,社會多數人及國際社會同情這班願放棄自由和生命,而向社會不公發聲的年輕人。他又指,執政者最先企圖強行通過修訂《逃犯條例》,直至年輕人包圍立法會,與警方發生暴力衝突才暫緩修訂,批評政府當時頑固的立場,種下了暴力的種子,而目前「單憑譴責並不會帶來幫助,這不能解決問題根源」,形容問題出自政府和警方身上。
他指出,由6月起警察發射催淚彈已經成為常態,隨意找到警察毆打被捕示威者的影片,以及近距離向示威者、記者和議員噴射胡椒噴霧的影片。警方每日重複否認不當行為,例如為7月21日元朗事件的不作為找借口。他舉例,警員在10月1日向一名18歲男生開槍,即使國際做法會先要求進行全面調查和報告,警務處長仍辯解做法合法合理。他指,至今沒有任何穿制服的違法警員被起訴,警員的身分無法被識別,濫捕不斷,有市民只因大罵警員便遭拘捕。
他認為,無人會低估警方工作的難度,但警方亦不見得會克制自身行為,形容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規範和程序已消失,警方的專業亦備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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