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經營及管理無牌旅館 被判罰款

2019-10-16 17:10

兩男一女因觸犯《旅館業條例》,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至24,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於今年3月至5月巡查位於九龍太子道西、麼地道和奶路臣街三所懷疑無牌旅館時,喬裝客人,並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處所的房間或「太空艙」床格。根據牌照處的紀錄,上述處所在巡查當日均未獲發牌照,負責經營及管理上述處所的男女因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第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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