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疏忽案審訊90日終結 被告罪脫訟費申請押後處理
2019-10-14 17:59
何麗明暫委特委裁判官處理的一宗行人疏忽案經過90日的審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出裁決,由於何官均指被告Thapa Kamala及的士司機的口供不可信,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判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以聽取雙方就申請訟費的陳詞。
何官率先批評被告的口供矛盾,又指涉案的士司機與控方的專家證人對於當時車速的口供不一致,無辦法排除的士司機有否逾過中線,故兩人非誠實可靠的證人。
而辯方律師侯振輝和何官繼續在庭上針峰相對,何官多次打斷侯的發言,並指他一直離題發言,又批評他多次無視法庭。
侯律師在庭外透露指,由於Thapa Kamala仍需要覆診,案發至今仍未能上班工作,在2018年已入稟法院向涉案司機索償過百萬的醫藥費,而所申索的訟費亦高達7位數字。
案中被告34歲尼泊爾籍保安員Thapa Kamala,於2016年4月25日在大潭道一輛的士後方過路時,遭對面線另一輛的士撞傷,被票控一項行人疏忽。
記者:黃雅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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