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蒙面法】2女1男學生提堂准保釋 兩女被告投訴遭警棍打傷

2019-10-10 16:40

3名被告其後在雨傘及友人保護下離開法院。
3名被告其後在雨傘及友人保護下離開法院。

10月6日港島反蒙面罪遊行後,26名男女被控參與暴動罪,其中14人另被控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其中6人留院缺席聆訊,今再有2女1男學生出院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6日與其他23名被告一併提訊。3人獲准保釋外出,不可離港及須守宵禁令。辯方投訴兩名女學生被捕時,在沒有反抗下仍被警方揮警棍打頭及手,其中女大學生右額有傷,辯方指她需縫6針,住院4日。

3名被告為理工大學學生李苑瑩(21歲)、中學生高家慧(17歲),以及中文大學學生謝兆雄(22歲)。3被告均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他們於本年10月6日在灣仔軒尼斯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辨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半臉防毒面具。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同時提出晚11朝6的宵禁令條件。辯方均以學業及兼職工作為由,反對宵禁令或申請延遲宵禁令。法庭接納辯方陳辭,李苑瑩及謝兆雄獲延遲宵禁令生效時間至深夜12時及1時,高家慧則照以晚上11時起守宵禁令。3人准以1000元保釋,不可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等條件外出。

法庭記者:陳楚琨

3名被告其後在雨傘及友人保護下離開法院。
3名被告其後在雨傘及友人保護下離開法院。
剛過去的周日網民發起反蒙面法遊行。資料圖片
剛過去的周日網民發起反蒙面法遊行。資料圖片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