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蒙面法】2女1男学生提堂准保释 两女被告投诉遭警棍打伤

2019-10-10 16:40

3名被告其后在雨伞及友人保护下离开法院。
3名被告其后在雨伞及友人保护下离开法院。

10月6日港岛反蒙面罪游行后,26名男女被控参与暴动罪,其中14人另被控一项违反禁止蒙面规例罪,其中6人留院缺席聆讯,今再有2女1男学生出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6日与其他23名被告一并提讯。3人获准保释外出,不可离港及须守宵禁令。辩方投诉两名女学生被捕时,在没有反抗下仍被警方挥警棍打头及手,其中女大学生右额有伤,辩方指她需缝6针,住院4日。

3名被告为理工大学学生李苑莹(21岁)、中学生高家慧(17岁),以及中文大学学生谢兆雄(22岁)。3被告均被控暴动及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他们于本年10月6日在湾仔轩尼斯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以及身处非法集结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辨解而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个半脸防毒面具。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同时提出晚11朝6的宵禁令条件。辩方均以学业及兼职工作为由,反对宵禁令或申请延迟宵禁令。法庭接纳辩方陈辞,李苑莹及谢兆雄获延迟宵禁令生效时间至深夜12时及1时,高家慧则照以晚上11时起守宵禁令。3人准以1000元保释,不可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一次等条件外出。

法庭记者:陈楚琨

3名被告其后在雨伞及友人保护下离开法院。
3名被告其后在雨伞及友人保护下离开法院。
刚过去的周日网民发起反蒙面法游行。资料图片
刚过去的周日网民发起反蒙面法游行。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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