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鄧炳強:如發現警用過期催淚彈 可提供資料
2019-10-02 18:28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持續,示威者昨與警方在多區爆發衝突。
被問到昨日有人檢到過期催淚彈時,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早前已承諾不會再使用過期催淚彈,並指至今亦沒有收到前線警員報告有使用。他亦指,若有人發現有使用過期催淚彈,可向警方報告相關時間、日期及地點,警方會再作跟進。而被問到警方昨日有能力處理多區的示威,但在7月21日當日,元朗發生襲擊事件時卻處於「無警狀態」時,鄧炳強則指,當日警方有派相應人手處理。
警方下午在記者會上批評,示威者在民居放火不負責任。有傳媒問到警方為何多次在民間施放催淚彈時,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則指,在那一區進行暴力行動並非警方選擇,而是暴徒選擇在人口密集地區犯法,警方針對暴力行為使用武力,在沒有選擇下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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