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企圖強姦14歲師妹 曾致歉:控制唔到
2019-10-02 17:09
三年前開學日,當年剛升讀中五的18歲男學生受同校心儀師妹邀請,和其餘4名男友人下課後到家中嬉戲。男學生涉嫌趁其他同學離開單位後,將女同學推倒在床上,並取出自己陽具,隔著內褲接觸事主下體,期間事主掙扎力保自己內褲不被脫下。男生又涉嫌企圖將陽具放入事主口中和胸口,以及親吻她的嘴和胸脯。當時電話突然響起,事主有機會推開對方逃過一劫。現年21歲的男學生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和一項對年齡16歲以下的女童作出非禮罪,今在高等法院受審。被告警誡下曾指事主是自願的。
根據控方案情,現年21歲的陳展康於2016年9月1日,獲當年14歲的事主邀請,下課後跟其餘4名同校男友人到事主位於小西灣的寓所內玩耍。前一天被告曾對事主透過手機短訊表白。
一行5人約下午1時許下課,尚有一名已畢業的友人則表示會稍後加入,於是5人先到事主主家中玩耍。大約4時許,同行3名友人因未完成所有作業,先打道回府,遺下被告和事主單獨在寓所內。被告趁事主進入睡房更衣時,將她推倒在床上,並騎住她,又掀起對方的連身裙和推開胸圍。事主掙扎,要求被告停手但不果。被告繼續親吻事主的嘴和胸脯,然後拉開褲鍊,掏出陽具。被告又企圖扯下事主內褲,但不成功,被告只將陽具隔著觸碰對方下體,之後又企圖把陽具放入事主口中和胸口。
最後一名友人恰巧這時候致電被告詢問約會地點。事主趁被告電話響起,打他推開。事主和被告收拾好後,開門迎接最後一名友人。三人逗留至下午5點左右離開。事主意職到被告當時想「扮無嘢」,而且不想另一人知道自己被侵犯,便與被告一起「扮無嘢」。
事後被告曾透過電話信息對事主致歉,因為當時「控制唔到,太唔理性」,又承諾不會再犯,但是最終決定向社工告發被告。
現年17歲剛升讀大學的女事主,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自己只與被告和其餘7名相熟的中學師兄以「兄妹」相稱,惟經辯方盤問後,事主承認當時暗戀被告,兩人自15年初相職曾開有關性的笑話,但事主堅持從沒和被告討論感情事宜。2人在2015年被告加入領袖生隊伍後,變得更加熟絡。
辯方盤問事主,她和被告當時是否已發展成「小情侶」,或希望進一步了解對方的關係。事主否認,因為她並不知悉被告是否有同感,但她承認曾對被告表白。
事主又承認,自2015年9月2人變得相熟後,曾在學校內問被告:「你想唔想搞嘢?」然後同晚2人延續話題。被告曾發短訊給事主:「我唔介意幫你破處㗎。」事主回覆:「作想嘅話我倒無所謂。」又謂這是「女人的天職」,事主補充當時只是不希望遭被告以為她開不起玩笑,才作有關回應。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3:22
更新時間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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